項目編號: | ZC25JX11017627 | ||
項目名稱: | **持有的**余料砂石資產(chǎn)處置 | ||
標的名稱: | **持有的**余料砂石資產(chǎn)處置,掛牌價5,886,347.00元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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信息披露期: | 信息披露首日:** 信息披露期滿日: ** | ||
延期處理方式: | 無 | ||
項目簡介: | **余料砂石方量,123403.5立方米,起拍價588.6347萬元,競買保證金100萬元,具體數(shù)量以現(xiàn)場實際計量為準。 【保證金賬戶】意向受讓方須按要求交納全額交易保證金至以下賬戶(以實際到賬時間為準): 戶 名:** 賬 號:** 開戶行:**(**分行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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重要信息披露: | 1.本次掛牌轉讓標的的重大事項揭示及瑕疵詳見**出具的評估報告《贛正捷評報字(2025)**》。 2標的數(shù)量說明:標的數(shù)量以交付時的實際現(xiàn)狀為準,實際數(shù)量與測繪數(shù)量可能存在誤差。拍賣成交后,標的實際交付數(shù)量不論增多或減少,均不影響成交及成交價格。 3.價款支付與合同簽訂:受讓**標的成交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(nèi),一次性付清成交價款,并與轉讓方簽訂交易合同。 4.標的交付:雙方在交易合同簽訂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(nèi)完成標的交付。自標的交付之日起,有關標的的一切風險轉移至受讓方。若因受讓方原因未按期完成交付,在此期間標的若出現(xiàn)遺失、失竊、滅失等情況,損失由受讓方自行承擔。同時,受讓方應按逾期天數(shù)向轉讓方支付場地占用費(具體在成交合同中約定)。 5.標的交付后,受讓方應遵守環(huán)保、安全等相關法律法規(guī),在砂石清轉運、存儲及經(jīng)營過程中,做好揚塵治理、安全防護等措施,承擔因自身原因導致的環(huán)境污染、安全事故等一切責任。 6.標的清轉運(包括但不限于裝車、運輸、存放、使用、交易等)過程中,須做好安全防范工作。所涉及的所有經(jīng)濟、民事、刑事、安全責任等全部由受讓方自行承擔。清轉運過程中所發(fā)生的所有稅費(含人工開支)由受讓方承擔。 7.鑒于標的所處區(qū)域在環(huán)境保護、消防安全等方面的要求,受讓方需接受**的監(jiān)督管理。受讓方**已交付的余料砂石,在轉讓方約定期限內(nèi)及時合理清轉運至經(jīng)環(huán)保部門批復文件所指定的項目地點進行堆放,之后再開展二次處理工作。 8.標的成交后,受讓方須在標的交付后60日內(nèi)(具體時間以雙方簽訂的合同上要求為準)完成全部的清轉運工作,否則視為違約。 9.受讓方須在標的成交后另行支付履約保證金100萬元至轉讓方指定賬戶,待清運轉移完畢經(jīng)轉讓方驗收合格、無任何違約行為后,轉讓方在五個工作日內(nèi)將履約保證金退還(不計息)。 10.其他費用支付:成交價款、交易服務費等費用,受讓**拍賣成交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(nèi)一次性付清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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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應是具備能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的法人。 2.應有環(huán)保部門批復的合法砂石生產(chǎn)經(jīng)營、礦物洗選加工場所及場所環(huán)評驗收合格證明材料。 3.應具有良好的商業(yè)信譽、財務狀況和支付能力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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其它需要披露的內(nèi)容: | 1、價款支付方式: 一次性付清拍賣成交價款,受讓方應于成交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(nèi)將成交價款付至**市公共資源交易**指定賬戶實行進場結算。 **市公共資源交易**在收到轉讓方提交的書面轉款申請及標的完成交接證明文件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(nèi),將成交價款無息轉付給轉讓方。 2、保證金處置方式: 發(fā)生以下情形(1)的,相關責任主體交納的全部保證金在抵扣**市公共資源交易**應收取的交易費用后,剩余部分予以返還;發(fā)生以下(2)——(8)任一情形的,相關責任主體交納的全部保證金在抵扣**市公共資源交易**應收取的交易費用后,作為對相關方的補償,保證金不足以補償?shù)?,相關**實際損失繼續(xù)追償: (1)意向受讓方提出受讓申請并交納保證金后,在受讓方被確定之前單方撤銷受讓申請的;(2)意向受讓方故意提供虛假、失實材料的;(3)意向受讓方之間相互串通,影響公平競爭,侵害轉讓方合法權益的;(4)意向受讓方采取不正當手段獲取轉讓方的商業(yè)秘密,侵害轉讓方合法權益的;(5)意向受讓方在被確定為受讓方后,未按約定時限和項目信息披露公告要求簽署交易合同的;(6)合同簽訂后,受讓方阻礙合同生效的;(7)受讓方未按約定支付交易價款或交易費用的;(8)受讓方有其他違反交易規(guī)則情形的。 受讓方交納的保證金在抵扣**市公共資源交易**應收取的交易費用后,剩余部分可以按合同約定轉為等額交易價款(多退少補),交易憑證出具前,保證金性質不變。保證金在指定賬戶期間產(chǎn)生的利息按照相關規(guī)定返還原提交賬號。其他未成交方交納的保證金及其利息在受讓方確定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(nèi)返還原提交賬戶。 保證金在指定結算賬戶期間產(chǎn)生的利息按同期**活期存款利率計算,計息方式按照通行規(guī)則進行,即日利率為年利率/360天,計息天數(shù)算頭不算尾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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